如果最后一天或第五天是法定假日,则用于回扣的第 5 天应被解释为紧接着的工作日(按照受益人授权签字人或代表办公室所在地的官方州政府日历,以接收或确认账单为准)。 54.2 如果在发电公司提交账单或购电协议中提到的到期日(如果有)后 5 天、30 天内付款(以较早者为准),可回扣 1%。 55. 滞纳金: 55.1 如果根据本规定应付的任何账单的付款延迟超过提交账单之日或购电协议中提到的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45 天,发电公司应按每月 1.25% 的滞纳金征收。 6. 对于按照本条例确定收费标准的输电许可证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