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将在Foster Carer的监督中进行审查,并在其年度审查中考虑。寄养服务提供了一系列学习的机会,例如培训活动,支持小组,指导个人学习和电子学习。还有许多其他方法可以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指导阅读,访问政府的网站以及参加学校或活动俱乐部举行的会谈或简报。这些只是所有寄养者如何满足要求的一些例子。
应支持儿童在安全的情况下与父母在自己的社区生活。应为处于照料系统边缘的儿童和家庭提供密集支持。这包括退出和进入照料系统。如果儿童无法继续留在家庭中,应仔细考虑与父母、兄弟姐妹和生活中其他重要人物的有效接触。儿童的需求和福利是所有接触安排的核心。如果符合儿童的意愿和福利,将优先考虑将儿童安置在家庭或朋友中。当考虑安置家庭成员或朋友时,他们将获得与其他安排相同的培训和支持,包括经济支持,以确保儿童的未来(这可以通过寄养安排、特殊监护令或私人安排)。下一个首选方案是内部寄养或独立寄养机构 (IFA) 安置,以维护他们的家庭生活权利。
交通办公室联系人:其他:儿童福利机构名称/县联系方式当地儿童服务部 (DCS) 办公室:当地办公室主任 (LOD):DCS ESSA POC:教育服务主任 Melaina Gant 317-515-7331 DCS 主任:Terry Stigdon 317-234-3323 DCS 现场行动副主任:Sarah Sailors 317-234-3999 向特许学校通知最佳利益决定并确定需要交通的学生:双方同意使用以下机制识别寄养学生:DCS 将通过按照 IC 20-26-11-9 在儿童安置或安置变更后三 (3) 天内向学校发送学校通知州表格 47412 来识别儿童何时正在就读或即将就读特许学校并被寄养或变更寄养生活安排。参与最佳利益判定:DCS POC 将与当地家庭案例经理 (FCM) 合作完成 DCS ESSA POC 清单,该清单将有助于确定寄养青少年入学和交通方面的最佳利益,并与特许学校 POC 分享包含初步判定的清单。特许学校和 DCS POC 以及 DCS FCM 将合作确定每个青少年的最终最佳利益判定。如果各方都同意所作的判定,特许学校将确保在五 (5) 个教学日内安排好交通。如果各方不同意所作的判定,将启动 ESSA 争议解决程序。
对于延长,进入或重新输入YAVFC的年轻人,案例工作者必须在青年签署年轻人签署DHS-11297(年轻成人自愿寄养协议)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Misacwis的YAVFC初始PWSP;参见FOM 722-16,年轻成人自愿寄养。报告日期是案例工作者将服务计划路由到主管进行审查和批准的日期。YAVFC初始PWSP如果报告日期已在年轻人签署DHS-1297之后的第31天或之后,则将其视为过期。
儿童姓名:DHS 案件编号 # 出生日期:选择一项:男 女 财务计划(选择一项) 安置儿童的个人或机构有经济能力并愿意抚养该儿童。一旦安置资源被许可成为寄养家庭,密歇根州将提供寄养委员会付款。计划在接收州为儿童申请援助。这是对父母的回报。父母对孩子负有经济责任。有资格从密歇根州为孩子领取领养补贴。住宅/机构付款 其他 – 指定:医疗计划(选择一项)
2007 年法案 IV – 预算措施实施法案 实施各种预算措施和其他行政措施。2007 年法案 V – 行政司法法案 引入行政法庭的统一程序,引入行政复议法庭的概念及其相关职能。2007 年法案 XVI – 港口工人条例 设立港口工人上诉委员会和港口工人委员会,进一步规范港口工人的登记和部署。2007 年法案 XVII – 寄养法案 为寄养作出特殊规定,设立寄养委员会和中央主管部门,规定寄养者的权利和责任,保护寄养儿童的最大利益。2007 年第 22 号法案 – 志愿组织法案 规范志愿组织,设立志愿组织专员,规定此类登记组织享有的特权。2007 年第 24 号法案 – 马耳他-美国登船协议(批准)法案 批准与美利坚合众国的两项协议,规定在协议规定的情况下登船。2007 年第 25 号法案 – 拨款(2008)法案 拨款不超过 1,596,053,093 欧元,用于 2008 财政年度的服务,以满足本法案附表中不同表决的支出。2007 年第 XXVI 号法案 – 第二 (2007) 拨款法案 除 2006 年第 XVII 号法案拨款的 693,045,027 马镑外,还拨款不超过 40,828,984 马镑作为 2007 财政年度的服务费用,以支付法案第一附表中规定的费用,并拨款 16 马镑作为 2007 财政年度的服务费用,以偿还根据法案第二附表中规定的费用在 2007 财政年度从应急基金中提取的等额款项。2007 年第 XXXII 号法案 – 预算措施实施法案 实施各种预算措施和其他行政措施。
2007 年法案 IV – 预算措施实施法案 实施各种预算措施和其他行政措施。2007 年法案 V – 行政司法法案 引入行政法庭的统一程序,引入行政复议法庭的概念及其相关职能。2007 年法案 XVI – 港口工人条例 设立港口工人上诉委员会和港口工人委员会,进一步规范港口工人的登记和部署。2007 年法案 XVII – 寄养法案 为寄养作出特殊规定,设立寄养委员会和中央主管部门,规定寄养者的权利和责任,保护寄养儿童的最大利益。2007 年第 22 号法案 – 志愿组织法案 规范志愿组织,设立志愿组织专员,规定此类登记组织享有的特权。2007 年第 24 号法案 – 马耳他-美国登船协议(批准)法案 批准与美利坚合众国的两项协议,规定在协议规定的情况下登船。2007 年第 25 号法案 – 拨款(2008)法案 拨款不超过 1,596,053,093 欧元,用于 2008 财政年度的服务,以满足本法案附表中不同表决的支出。2007 年第 XXVI 号法案 – 第二 (2007) 拨款法案 除 2006 年第 XVII 号法案拨款的 693,045,027 马镑外,还拨款不超过 40,828,984 马镑作为 2007 财政年度的服务费用,以支付法案第一附表中规定的费用,并拨款 16 马镑作为 2007 财政年度的服务费用,以偿还根据法案第二附表中规定的费用在 2007 财政年度从应急基金中提取的等额款项。2007 年第 XXXII 号法案 – 预算措施实施法案 实施各种预算措施和其他行政措施。
4 月 22 日 ... . . . . . . . . . . . . . 辅导员为学生提交学生教育计划的截止日期(中午) 5 月 2 日 ... . . . . . . . . . . . . . . EOPS、DRC、CalWORKs、退伍军人和寄养青年优先注册。寄养青年除外,需要当前的学生教育计划 5 月 3 日 ... . . . . . . . . . . . . . . . 运动员、荣誉学生、学生会、TRIO、PEP 和国际学生优先注册。需要当前的学生教育计划 5 月 4 日至 9 日 ... . . . . . . . . . . . . . . . . 按所获学分价值优先注册现有学生教育计划的继续学习学生 5 月 10 日 . . . . . . . . . . . . . . . PEP 学生和继续学习的中学学生在线注册
对于延长、进入或重新进入 YAVFC 的青少年,案例工作者必须在青少年签署 DHS-1297《青少年自愿寄养协议》后 30 个日历日内在 MiSACWIS 中完成 YAVFC 初始 PWSP;请参阅 FOM 722-16《青少年自愿寄养》。报告日期是案例工作者将服务计划发送给主管以供在 MiSACWIS 中审查和批准的日期。如果报告日期在青少年签署 DHS-1297 后的第 31 天或之后,则 YAVFC 初始 PWSP 被视为逾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