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6 届海上安全委员会 (MSC 106)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至 11 日举行。由于国际海事组织最近发布了会议记录、决议和通函,因此下面提供了 MSC 106 上所做决定的摘要,供您参考。1.通过的强制性要求 MSC 106 通过了以下强制性要求: (1) 关于燃油使用安全措施的 SOLAS 第 II-2 章修正案(见附件 1) 通过了 SOLAS 第 II-2 章修正案,要求提供由燃油供应商代表签署并认证的声明,说明所供应的燃油符合 SOLAS II-2 Reg.4.2.1 等规定,并要求燃油交货单应包含闪点信息。适用时间:2026年1月1日或以后。(2) 《国际工业人员载运船舶安全规则》(IP规则)(见附件2、7) 新制定的IP规则和新的SOLAS第15章使该规则具有强制性,该规则已通过。该规则适用于载运12名以上工业人员、总吨位500吨及以上的货船和高速货船。适用时间:2024年7月1日或以后。(3) 《IGC规则》修正案(见附件3) 在《IGC规则》表6.3中,增加了设计温度低于-55°C和低至-165°C的货舱、二次屏障和工艺压力容器的板材、型材和锻件中高锰奥氏体钢的修正案。适用日期: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
适用于专门建造或改装用于运输压缩天然气(CNG)的船舶,无论其总吨位和动力装置输出如何。运输压缩天然气的船舶 2 完全符合《海船设备规则》和《海船载重线规则》的要求。《海船入级和建造规则》 3 以及《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入级和建造规则》 4 在 CNG 规则文本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于 CNG 运输船。1.2 定义和解释。1.2.1 一般定义和解释在 LG 规则中给出。CNG 规则中使用了以下定义和解释。货舱盖是货舱的上舱口盖,可以监控货舱内的货物运输情况。货舱空间是船舶结构包围的空间,货舱位于其中。货舱缸是一种圆柱形容器,由标准大直径管道制成,用于海底管道,其盘形端部构成货舱的基本容积。货舱管道是连接货舱缸体并将货舱缸体与货舱的货物阀连接的管道。盘管货舱是由长而小直径的盘管组成的货舱。圆筒货舱是由多个通过货舱管道相互连接的圆筒形压力容器组成的货舱。设计压力是货舱顶部的最大气体压力,用于设计货舱和货物管道。设计温度是货舱材料、管道、基础和使用中的货舱内壳结构中可能出现的最高或最低温度。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是等于设计值 95% 的压力。
特殊用途船舶安全规则 (SPS 规则) 附件修正案 (A.534(13) 号决议) 1 现有第 1.2 节文本修正如下:“除第 8.3 节规定外,本规则适用于每艘不小于 500 总吨的特殊用途船舶。主管机关也可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将这些规定应用于少于 500 总吨的特殊用途船舶。”2 现有1.3.4修改如下:“1.3.4 除8.3规定外,“特殊用途船舶”系指机械自航船舶,由于其功能,可载运包括乘客在内的12名以上特殊人员。本规则适用的特殊用途船舶包括下列类型: .1 从事研究、探险和调查的船舶; .2 海事人员培训船舶; .3 不从事捕捞的捕鲸船和鱼类加工船; .4 不从事捕捞的其他海洋生物资源加工船舶;以及 .5 具有与.1至.4所述船舶类似的设计特点和操作方式的其他船舶,主管机关认为可归入此类。”3 现有第 8 章由以下内容替代:“第 8 章 – 救生设备 * 8.1 经修正的 1974 年 SOLAS 公约第 III 章的要求应与下列规定一起适用。8.2 载运超过 50 名特殊人员的专用船舶应符合 1974 年 SOLAS 公约第 III 章中对从事国际航行(非短途国际航行)的客船的要求。8.3 尽管有 8.2 的规定,载运超过 50 名特殊人员(学员)的风帆训练船,无论是否为机械自航船,也不论其总吨位如何,均可代替满足 1974 年 SOLAS 公约第 III 章第 20.1.1、20.1.2 或 20.1.3 条的要求惯例:
特殊用途船舶安全规则 (SPS 规则) 附件修正案 (A.534(13) 号决议) 1 现有第 1.2 节文本修正如下:“除第 8.3 节规定外,本规则适用于每艘不小于 500 总吨的特殊用途船舶。主管机关也可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将这些规定应用于少于 500 总吨的特殊用途船舶。”2 现有1.3.4修改如下:“1.3.4 除8.3规定外,“特殊用途船舶”系指机械自航船舶,由于其功能,可载运包括乘客在内的12名以上特殊人员。本规则适用的特殊用途船舶包括下列类型: .1 从事研究、探险和调查的船舶; .2 海事人员培训船舶; .3 不从事捕捞的捕鲸船和鱼类加工船; .4 不从事捕捞的其他海洋生物资源加工船舶;以及 .5 具有与.1至.4所述船舶类似的设计特点和操作方式的其他船舶,主管机关认为可归入此类。”3 现有第 8 章由以下内容替代:“第 8 章 – 救生设备 * 8.1 经修正的 1974 年 SOLAS 公约第 III 章的要求应与下列规定一起适用。8.2 载运超过 50 名特殊人员的专用船舶应符合 1974 年 SOLAS 公约第 III 章中对从事国际航行(非短途国际航行)的客船的要求。8.3 尽管有 8.2 的规定,载运超过 50 名特殊人员(学员)的风帆训练船,无论是否为机械自航船,也不论其总吨位如何,均可代替满足 1974 年 SOLAS 公约第 III 章第 20.1.1、20.1.2 或 20.1.3 条的要求惯例:
MSC.99(73) 号决议(2000 年 12 月 5 日通过)通过经修正的《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 海事安全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28(b) 条有关委员会职能的规定, 还忆及《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 VIII(b) 条有关修正公约附则(除公约第 I 章规定外)的程序的规定, 在其第七十三届会议上审议了按公约第 VIII(b)(i) 条提出并分发的公约修正案, 1.根据公约第 VIII(b)(iv) 条规定,通过,公约修正案,其文本载于本决议附件;2.决定,根据公约第 VIII(b)(vi)(2)(bb) 条,修正案应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视为已被接受,除非在此之前,三分之一以上的公约缔约国政府或其合计商船队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队总吨位 50% 的缔约国政府通知反对修正案;3.请缔约国政府注意,根据公约第 VIII(b)(vii)(2) 条,修正案应于根据上文第 2 段接受后于 2002 年 7 月 1 日生效; 4.要求秘书长按照《公约》第 VIII(b)(v) 条的规定,将本决议和附件所载修正案文本的核证副本分发给《公约》所有缔约国政府; 5.进一步要求秘书长将本决议及其附件的副本分发给非《公约》缔约国政府的本组织成员。
AIS 自动识别系统 APEC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SYCUDA 海关数据自动化系统 CCTV 闭路电视 Class NK 日本海事协会 DSC 数字选择呼叫 DWT 载重吨位 ECDIS 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 EEZ 专属经济区 EMSA 欧洲海事安全局 ENC 电子航海图 F/S 可行性研究 FAO 粮食及农业组织 FFA 太平洋岛屿论坛渔业局 FRP 纤维增强塑料 FSC 船旗国监督 GIS 地理信息系统 GMDSS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 GPS 全球定位系统 GT 总吨位 HF 高频 IALA 国际航标与灯塔管理局协会 ICPO 国际刑警组织 IHO 国际水道测量组织 IMLI 国际海事法研究所 IMO 国际海事组织 INMARSAT 国际海事卫星组织 IOM 国际移民组织 ISPS 《国际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IUU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 JICA 日本国际协力机构 JOCV 日本海外合作志愿者 KHOA 韩国水文海洋局 MDA 海洋领域意识 MIDAS 移民信息和数据分析系统 MRCC 海上救援协调中心 MSC 监测、监视和控制 OCO 大洋洲海关组织 ODA 官方发展援助 OFCF 日本海外渔业合作基金会 PEUMP 太平洋-欧盟海洋伙伴关系 PIDC 太平洋移民局长会议 PIF 太平洋岛屿论坛 PNA 瑙鲁协议缔约方 PNG 巴布亚新几内亚 PSC 港口国管制 PTCCC 太平洋跨国犯罪协调中心 RSE 区域季节性就业 SAR 搜救 SOLAS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PC 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
现将2016年10月24日至28日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第70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70)会议的情况和审议结果通知如下。 1.与压载水管理公约相关 压载水管理公约于2004年通过,旨在防止船舶压载水转移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的负面影响。该公约要求船舶在近海交换压载水,或使用符合压载水排放标准的压载水处理系统交换压载水。 该公约经芬兰批准,已于2016年9月8日满足生效要求,并将于2017年9月8日生效。 (一)公约批准情况继芬兰批准后,巴拿马和新西兰也批准了公约,使批准国总数达到54个,占商业航运总吨位的比例为53.30%。 (2)审查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时机 2013年召开的第28届IMO大会将现有船舶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期限延长至公约生效后进行的第一次IOPP换证检验。大会决议 A.1088(28) 获得通过,认识到在上届MEPC 69上,批准了《压载水管理公约》B-3规则修正案草案以反映这一内容,并计划在公约生效后于2018年春季举行的MEPC 72上通过。 在这次会议上,鉴于修理码头能力不足,印度和利比里亚提议将现有船舶装备的强制期限延长至上述修正案之外。经审议,意见分歧,有的意见认为应按照上述修改方案维持强制装货期限,有的意见认为应进一步延长至IOPP换证检查后的适当时间。 为此,建议下届海保会第七十一届会议进一步审议,在保留上届会议结论的上述修正案内容的同时,还纳入有关国家在各国提案基础上提出的替代方案。印度和利比里亚同意。
2016年10月24日至28日举行的第70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70)会议所作决定的摘要如下,供您参考。1.压载水管理公约 压载水管理公约于2004年通过,旨在防止压载水转移对海洋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公约将要求船舶在近海进行压载水交换或使用符合压载水排放标准的压载水管理系统。由于芬兰于2016年9月8日批准了该公约,并满足生效条件,该公约将于2017年9月8日生效。(1)批准情况 继芬兰批准后,巴拿马和新西兰也批准了该公约。《公约》缔约国共计54个国家,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53.30%。(2)基于A.1088(28)号决议的《公约》修正案草案在2013年召开的第28届大会上,通过了A.1088(28)号决议,允许原定于《公约》实施日前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现有船舶,在最长5年内免于安装该系统。在第69届海洋环境保护大会上,反映了A.1088(28)号决议要求的《公约》第B-3条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修正案草案预计将在《公约》生效后召开的第72届海洋环境保护大会上通过。在本届会议上,印度和利比里亚提议修改B-3规则的适用时间表,允许进一步延长现有船舶安装该系统的时间,前提是假设船厂无法再安装该系统等。在审议中,存在不同意见,例如,应维持MEPC 69上批准的适用时间表,还是将其豁免至IOPP更新检验后的适当日期。讨论结果同意在MEPC 71上进一步审议该提案,包括其他国家基于该提案提出的替代方案,同时保留反映A.1088(28)号决议要求的公约修正案草案。
现将2015年5月11日至15日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第68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68)会议的情况和审议结果通知如下。 1.与压载水管理公约相关 压载水管理公约于2004年通过,旨在防止船舶压载水转移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的负面影响。该公约要求船舶在近海交换压载水,或使用符合压载水排放标准的压载水处理系统交换压载水。 该公约将在获得至少30个国家批准且批准国商业航运总吨位至少占世界商业航运吨位的35%后12个月生效。 (一)公约批准情况自MEPC 67(2014年10月)以来,格鲁吉亚是唯一新批准公约的国家,使批准公约的国家数量达到44个,占商业航运总量的比例吨位为32.86%,但仍未生效。 (2)压载水处理设备的认可公约规定的压载水处理设备需要主管当局根据IMO指南进行批准(型式认可)。如果设备使用“活性物质”来杀死或灭菌有害水生生物或病原菌,则在主管当局进行型式批准之前,IMO单独批准活性物质(基本批准),并进行综合批准(最终批准)需要一个处理设备。 在这次会议上,使用活性物质的压载水处理系统获得了五项基本批准和一项最终批准。这使得 IMO 最终批准的设备总数达到 37 种。 已获得有关当局型式认可并可实际安装在船上的设备数量为57个,其中包括不使用活性物质的设备。批准的设备列表将在 IMO 网站上发布。 http://www.imo.org/OurWork/Environment/BallastWaterManagement/Pages/BWMTechnolo gies.aspx
附件 1 MSC.194(80) 号决议(2005 年 5 月 20 日通过)通过经修正的《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 海事安全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28(b) 条有关委员会职能的规定, 还忆及 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 VIII(b) 条有关适用于公约附则的修正程序(其中第 I 章的规定除外), 在其第八十届会议上审议了按公约第 VIII(b)(i) 条提出和分发的公约修正案, 1.按照第 28(b) 条通过公约第 VIII(b)(iv) 条,对公约的修正案,其文本载于本决议附件;2.根据公约第 VIII(b)(vi)(2)(bb) 条,决定:(a) 附件 1 所列修正案应视为已于 2006 年 7 月 1 日被接受;(b) 附件 2 所列修正案应视为已于 2008 年 7 月 1 日被接受,除非在此日期之前,三分之一以上的公约缔约国政府或其合计商船队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队总吨位 50% 的缔约国政府已通知反对该修正案; 3.请 SOLAS 缔约国政府注意,根据公约第 VIII(b)(vii)(2) 条规定: (a) 附件 1 所列修正案应于 2007 年 1 月 1 日生效;以及 (b) 附件 2 所列修正案应于 2009 年 1 月 1 日根据上文第 2 段获得接受后生效; 4.要求秘书长根据公约第 VIII(b)(v) 条规定,将本决议和附件所列修正案文本的核证副本分发给所有公约缔约国政府; 5.进一步要求秘书长将本决议及其附件的副本分发给非公约缔约国政府的本组织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