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保时捷汽车北美公司发行的技术公告仅旨在由参加保时捷服务培训课程的专业汽车技术人员使用。他们是为了告知这些技术人员可能会发生某些保时捷车辆上的条件,或提供可以帮助车辆适当维修的信息。为了执行这些公告中确定的某些操作,可能需要保时捷特殊工具。使用保时捷推荐的工具和程序在这些公告中推荐的工具和程序可能不利于您的车辆安全操作,并可能危害从事它的人。经过适当训练的保时捷技术人员拥有设备,工具,安全说明和专业知识,可以正确安全地完成工作。这些公告中列出的零件号仅供参考。在保时捷PIWIS诊断和测试设备中以电子方式更新的工作程序优先考虑,如果差异,Piwis测试仪中的工作过程是必须遵循的。©2023保时捷汽车北美公司
新加坡政府已发布 2013 年第 19 号《致船东的航运通函》,内容涉及新加坡旗船舶的防火和灭火系统的维护、测试和检查。我们想向您通报该通函的要点。 因此,ClassNK 技术信息编号 TEC-0697 将停止使用。 [通函摘要] 1.本通函要求应用以下IMO指南作为SOLAS II-2/14.2.2.2和II-2/14.2.2.3要求的船上维护计划中包含的防火和灭火系统的维护、试验和检查的最低建议标准。 [IMO 指南] (1)A.951(23) 决议《船用便携式灭火器改进指南》 (2)MSC.1/Circ.1318《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维护和检查指南》 (3)MSC.1/Circ.1432《消防系统和设备维护和检查指南修订》 2. 当制造商或 RO(认可组织)的维护、测试和检查要求超出上述指南时,必须遵守其要求。 3.船上维护计划应标明由谁来维护、测试和检查各防火和灭火系统。任何经管理公司评估为难以由船员维护、测试和检查的设备均须由维护承包商进行。 4. 上述维护检查的实施记录将由ClassNK检查员在SE定期检查时进行检查。
第102届海上安全委员会(MSC 102)于2020年11月4日至11日召开。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近期,IMO公布了MSC 102会议纪要、决议和通函,现将本次会议的审议情况和结果通知如下。 1.对通过的条约及相关规范的主要修改 本次会议通过的主要强制性要求如下。 (1)修订《SOLAS公约》有关系泊设备的内容(见附件1) 如下面3.2(1)所述,本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安全系泊设备、系泊设备包括系泊缆等的设计和选择的新指南。 新检查和维护指南已获得批准。同时,通过了 SOLAS 公约 II-1/3-8 的修正案,规定了这些条款的适用。 适用范围:2024 年 1 月 1 日 (2) SOLAS 公约修正案,以统一水密性要求(参见附件 1、6 和 7) SOLAS 公约 II-1/B-1 - B-4 部分已通过修正案以统一水密性要求的要求对于 SOLAS II-1/12 修正案的早期应用,请参见下文 3.2(3)。 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3) IGF 规则修订(见附件 2) IGF 规则已通过以下三项修订。 i) 在 6.7.1.1 中,油箱围堰从需要泄压系统的区域移除 ii) 对 11.8 的新增内容,要求燃油调节室配备固定灭火系统 iii) 按照 16.3.3.5.1 的规定 增加除铝合金以外的材料的欠匹配焊接接头拉伸试验规定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现将2016年10月24日至28日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第70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70)会议的情况和审议结果通知如下。 1.与压载水管理公约相关 压载水管理公约于2004年通过,旨在防止船舶压载水转移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的负面影响。该公约要求船舶在近海交换压载水,或使用符合压载水排放标准的压载水处理系统交换压载水。 该公约经芬兰批准,已于2016年9月8日满足生效要求,并将于2017年9月8日生效。 (一)公约批准情况继芬兰批准后,巴拿马和新西兰也批准了公约,使批准国总数达到54个,占商业航运总吨位的比例为53.30%。 (2)审查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时机 2013年召开的第28届IMO大会将现有船舶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期限延长至公约生效后进行的第一次IOPP换证检验。大会决议 A.1088(28) 获得通过,认识到在上届MEPC 69上,批准了《压载水管理公约》B-3规则修正案草案以反映这一内容,并计划在公约生效后于2018年春季举行的MEPC 72上通过。 在这次会议上,鉴于修理码头能力不足,印度和利比里亚提议将现有船舶装备的强制期限延长至上述修正案之外。经审议,意见分歧,有的意见认为应按照上述修改方案维持强制装货期限,有的意见认为应进一步延长至IOPP换证检查后的适当时间。 为此,建议下届海保会第七十一届会议进一步审议,在保留上届会议结论的上述修正案内容的同时,还纳入有关国家在各国提案基础上提出的替代方案。印度和利比里亚同意。
特殊用途船舶安全规则 (SPS 规则) 附件修正案 (A.534(13) 号决议) 1 现有第 1.2 节文本修正如下:“除第 8.3 节规定外,本规则适用于每艘不小于 500 总吨的特殊用途船舶。主管机关也可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将这些规定应用于少于 500 总吨的特殊用途船舶。”2 现有1.3.4修改如下:“1.3.4 除8.3规定外,“特殊用途船舶”系指机械自航船舶,由于其功能,可载运包括乘客在内的12名以上特殊人员。本规则适用的特殊用途船舶包括下列类型: .1 从事研究、探险和调查的船舶; .2 海事人员培训船舶; .3 不从事捕捞的捕鲸船和鱼类加工船; .4 不从事捕捞的其他海洋生物资源加工船舶;以及 .5 具有与.1至.4所述船舶类似的设计特点和操作方式的其他船舶,主管机关认为可归入此类。”3 现有第 8 章由以下内容替代:“第 8 章 – 救生设备 * 8.1 经修正的 1974 年 SOLAS 公约第 III 章的要求应与下列规定一起适用。8.2 载运超过 50 名特殊人员的专用船舶应符合 1974 年 SOLAS 公约第 III 章中对从事国际航行(非短途国际航行)的客船的要求。8.3 尽管有 8.2 的规定,载运超过 50 名特殊人员(学员)的风帆训练船,无论是否为机械自航船,也不论其总吨位如何,均可代替满足 1974 年 SOLAS 公约第 III 章第 20.1.1、20.1.2 或 20.1.3 条的要求惯例:
管理。 每周检查 检查EEBD的当前状态并确认气缸压力表合适。年度检验 根据制造商推荐的程序进行检验。 水压测试 水压测试应由经批准的岸基维护承包商根据制造商建议的测试间隔进行,并应适当保存水压测试记录。 便携式灭火器 船上应备有制造商建议的重新填充程序。检查、维护和测试的记录应妥善管理。 备用填充1.对于可在船上重新充装的手提式灭火器,同类型灭火器最多为10个,储备灭火剂应按100%准备,超过10个灭火器应按50%准备。但如果灭火器超过60个,则有足够60个灭火器的备用灭火剂就足够了。 2.对于船上无法补充的手提式灭火器,应配备同类型、同容量的备用灭火器,最多10个灭火器按100%容量配备,超过10个灭火器按50%容量配备。但如果灭火器超过60个,则额外提供60个灭火器就足够了。年检1.年度维护和检查可由船舶管理公司指定的高级船员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专门维护计划并结合检查指南和制造商的说明进行。船上的年度维护和检查仅限于其本体并非持续加压的便携式灭火器。 2.本体持续加压的灭火器的维护由岸上维护公司进行。 3.重复使用水和泡沫填充物时,将其转移到干净的容器中,并检查它们是否适合重复使用。还要检查填充容器。 4.重复使用粉末填充物时,确保它们足够干燥且没有凝结块或异物。 5.检查启动气体容器是否损坏和腐蚀。每 5 年检查 船上存放的至少一个同类型、同年制造的灭火器应每 5 年进行一次放电测试,作为消防演习的一部分。 1.排放后试验和定期检验、检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1 通过帽的进气口和出气口通风,确认气道没有障碍物。 正确检查软管、喷嘴过滤器、排放管和呼吸阀。必要时进行清洁和清洁
1. IACS 两个项目组(JBP 和 JTP)自前年开始制定的双壳油船和散货船通用结构规范(CSR)于 2005 年 12 月获 IACS 理事会通过。 2. 该 CSR 已被纳入本社规范,双壳油船和散货船 CSR 于 2006 年 2 月 3 日(该年第一次会议)在 ClassNK 技术委员会会议上获得批准。本规范适用于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新造船。 3. 钢质船舶检验建造规范CSR-B和CSR-T部分预定于2006年3月中旬左右在ClassNK互联网主页(URL:www.classnk.or.jp)上公布。从那时起,从首页访问的方法如下: (1)首页 ↓ (2)规范与指南 ↓ (3)修正案 ↓ (4)2006年第1次技术委员会 ↓ (5)IACS CSR(钢质船舶检验建造规范A部分CSR-B和CSR-T) 目前,IACS理事会通过的双壳油船和散货船CSR可在IACS互联网主页(URL:www.iacs.org.uk)上查阅。(待续)
在这种类型的轴承中,圆柱滚子与滚道呈线性接触。它们具有较高的径向载荷能力,适用于高速运转。NU、NJ、NUP、N 和 NF 是单列轴承类型,而 NNU 和 NN 是双列轴承类型,其名称取决于设计或是否有侧挡边。所有类型的外圈和内圈都是可分离的。一些圆柱滚子轴承的内圈或外圈上都没有挡边,因此两个圈可以相对轴向移动。这些可以用作自由端轴承。圆柱滚子轴承的内圈或外圈有两个挡边,另一个圈有一个挡边,能够在一个方向上承受一些轴向载荷。双列圆柱滚子轴承具有较高的径向刚度,主要用于精密机床。通常使用压制钢或机加工黄铜保持架,但有时也使用模制聚酰胺保持架。
这是 2006 年 5 月 10-19 日举行的第 81 届海上安全委员会 (MSC 81) 会议的决定和讨论的总结报告。 1. 通过强制性文件 本届会议通过了下列修正案。 请注意,所提及的每一项修正案均按其预计生效日期排列,顺序如下。 1.1 预计生效日期:2008 年 1 月 1 日 (1)有关 SOLAS 第 V/19 条的修正案 (i)对 SOLAS 第 V/19-1 条的修正案 - 远程识别和跟踪系统(参见附件 1,MSC.202(81)) 将增加规定提供远程识别和跟踪系统的 SOLAS 第 V/19-1 条。该规定适用于所有船舶(300 总吨及以上的货船)。每艘船舶应在2008年12月31日以后对无线电设备进行的第一次检验之前安装该系统。 (ii) 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 (参见MSC.210(81)号附件2) 船舶远程识别和跟踪的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也与上述(1)(i)的规定一起被采用。 (2) STCW公约和规则的修正案 (参见MSC.203(81)号附件3) STCW公约和STCW规则关于船舶保安员 (SSO) 的修正案规定了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ISPS规则)。虽然这些修正案应于2009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