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选择作战手段和方法的权利并不是无限的。国际法包括一般规则和条约法,它们禁止或限制武装冲突中特定的影响、武器类型或作战手段和方法。作为一般规则,国际人道主义法禁止使用造成过分伤害或不必要痛苦或不加区别地损害军事目标和平民或民用物体的武器、作战手段和方法。还有一些条约和习惯法规则禁止特定类型的武器(例如生物和化学武器或致盲激光武器)或限制其使用方式,例如 1907 年《关于布设自动触雷的公约》。这些限制和禁令旨在设定武装冲突期间的最低人道标准。
保护战斗功能对于保留多域操作中的未来功能至关重要。未来扩大的运营环境将更加复杂,更快和致命。对手将在竞争和武装冲突中造成僵局,并试图通过缺乏武装冲突的行动来实现战略和运营目标。敌人将结合所有领域的功能,反友好的力量优势,并在许多地区创造过度匹配。未来的力量必须保留对所有领域,电磁频谱和信息环境中威胁的关键能力,资产和活动;否认敌人的行动自由;并启用访问权限,以便指挥官可以将最大的战斗力应用于竞争,渗透,分离,利用,实现我们的军事目标,并以更有利的条件重返竞争。
武装冲突是人类生存的一部分。国际人道主义法于19世纪下半叶出生。从那时起,为了在人类和军事原则之间建立平衡而创建了越来越多的工具。已经建立了许多关键原则,以确保武装冲突的影响不会太毁灭性。同时,技术也取得了进步和武器。完全自主武器可用的可能性已成为对世界各地冲突的迫在眉睫的威胁。这些武器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在比例和责任方面。授权此类武器是否合理?这些问题是需要研究这些新军备技术与现有人类法律原则的兼容性,以确定它们是否可以遵守它,并通过扩展将来如何使用它们。
作者:T Rochat · 被引用 7 次 — 受武装冲突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保护过程和恢复途径。国际。精神病学评论。200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