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识别对安全飞行有害的个人态度 2.学习行为矫正技术 3.学习如何识别和应对压力 4.培养风险评估技能 5.使用所有资源 6.评估个人 ADM 技能的有效性
1. 识别对安全飞行有害的个人态度 2. 学习行为矫正技术 3. 学习如何识别和应对压力 4. 培养风险评估技能 5. 利用所有资源 6. 评估个人 ADM 技能的有效性
睡眠不是可有可无的!人类已经进化到在 24 小时内睡眠 7 到 9 小时时,身体机能最佳。但是,您一生中所需的睡眠量会发生变化。例如,婴儿和青少年通常需要最多的睡眠,年龄越大,所需的睡眠越少。睡眠的目的对人类健康极为重要。睡眠不仅有助于记忆储存,还能让您的身心重新充电,让您醒来时精神焕发、警觉。健康的睡眠有助于身体保持健康并预防疾病。睡眠不足,大脑就无法正常运作。研究表明,尝试解决睡眠问题的第一步应该是遵循行为矫正和睡眠卫生指南。 保持规律的睡眠时间——每天在同一时间睡觉和起床(+/- 20 分钟)
8 月份,学区为新教师提供参加新教师培训的机会。培训为期三天,为教师提供学区概况,包括指导过程。新教师将接受学区实践培训,包括教师评估工具 Focal Point。他们还会见内容/课程主管,以获取有关他们将从事的工作的更多信息。此外,在学年期间的任何时候,新手教师都可以安排与学校内容主管和/或主讲教师进行一对一会议,以提供指导和支持。在这样的会议中,新手教师可以讨论顾虑、问题或其他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评估工具、课堂管理、行为矫正、课程设计、评估实践、课程问题以及与他们的工作相关的任何其他主题。
• BCBSMA – 最多可额外进行 6 个月的治疗,治疗开始后体重明显减轻,并且坚持低热量饮食和运动,并且有第三方文件(如适用)‐ 请参阅下表了解具体药物要求 • HPHC – 最多可额外进行 12 个月的治疗,并提供文件证明患者坚持改变生活方式(例如饮食或热量限制、运动、行为矫正或社区计划)‐ 请参阅下表了解具体药物要求 • 塔夫茨 – 最多可额外进行 8 周至 1 年的治疗,并提供处方医生的证明,证明成员继续遵循饮食/行为方案和运动计划,并且提供文件证明对药物有良好的耐受性并且没有出现重大副作用 – 请参阅下表了解具体要求
• 亚太经合组织一直致力于促进妇女的经济赋权和融合,但新冠疫情阻碍了这一进程。许多妇女在失业后,可能会转向独立工作,因为这为她们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 独立工作可以看作是特定资源的分项化。例如,零工经济就是对劳动力的分项化。零工工人有三个特点:(1)高度自主;(2)按任务、任务或销售额支付报酬;(3)短期、临时和按需工作。 • 广义上讲,零工经济是一个非标准的劳动力市场,其特点是临时、短期或按需工作安排,个人根据项目逐个为客户提供服务。在亚太经合组织地区,零工经济的规模占经济体总劳动力的 0.7% 至 38.1%。 • 在全球范围内,女性活跃于零工经济,约占在线零工工人的 42%。在亚太经合组织,女性零工占经济体零工总数的 19% 至 56%,而且通常从事历史上女性化的职业。• 零工工作为女性提供了缩小劳动参与率性别差距的机会。然而,参与零工经济也存在挑战,可能导致并已经导致大量人员流失。虽然其中一些挑战对男性和女性都构成了阻碍,但其他挑战可能更为微妙,女性受到的影响尤为严重。• 女性零工面临的问题包括社会文化性别偏见、薪酬不平等和融资困难,以及劳动法规和社会保障覆盖不足。• 为了降低女性在零工经济中工作的不稳定性,政策制定者和利益相关者可以通过行为矫正活动来应对社会文化性别偏见;更加注重对零工工作的监管;并为女性零工制定可获得的社会保障和其他量身定制的支持。
• 对于 BMI 大于或等于 25 kg/m^2 的患者,所有超重和肥胖管理方法都应包括饮食、运动和行为矫正,并且应使用其他工具 [例如药物治疗(如果 BMI 大于或等于 27 kg/m^2 且患有合并症,或 BMI 大于 30 kg/m^2)和减肥手术(BMI 大于或等于 35 kg/m^2 且患有合并症,或 BMI 大于 40 kg/m^2)] 作为行为矫正的辅助手段,以减少食物摄入量并增加身体活动量(尽可能)。曾经无法成功减肥和维持体重且符合标签指征的患者适合使用减肥药。• 处方减肥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估应在前 3 个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此后至少每 3 个月进行一次。 • 建议临床医生每年对所有 BMI 大于或等于 30 kg/m^2 的成年患者进行基于症状的肥胖相关主要慢性病筛查,包括糖尿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高脂血症、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非酒精性脂肪肝、骨关节炎和重度抑郁症。 • 处方人员应确定导致体重增加的慢性药物,并针对伴随疾病开具中性或尽可能促进减肥的药物。 • 如果患者对减肥药的反应被认为有效(3 个月内体重减轻大于或等于体重的 5%)且安全,则建议继续用药。如果被认为无效(3 个月内体重减轻小于 5%)或在任何时候存在安全性或耐受性问题,则应停止用药,并考虑使用替代药物或转诊替代治疗方法。 • 鉴于苯丁胺在临床上广泛使用已超过 20 年,且缺乏严重副作用的证据,即使缺乏长期控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只要患者符合以下条件,临床医生长期开具苯丁胺似乎是合理的:1) 没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证据;2) 没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3) 已被告知 FDA 批准长期使用的减肥药物,并被告知这些药物已被证明是安全有效的,而苯丁胺则不然;4) 服用苯丁胺时脉搏或血压没有出现临床显著增加;5) 服用药物时体重明显减轻。这些护理方面应记录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每次就诊时都应记录处方的标示外性质。药物最初应以 7.5 或 15 毫克/天开始,并且只有在患者未实现临床显著体重减轻时才增加剂量。在剂量增加期间应至少每月跟踪一次患者,然后在剂量稳定时至少每 3 个月跟踪一次。
• 对于 BMI 大于或等于 25 kg/m^2 的患者,所有超重和肥胖管理方法都应包括饮食、运动和行为矫正,并且应使用其他工具 [例如药物治疗(如果 BMI 大于或等于 27 kg/m^2 且患有合并症,或 BMI 大于 30 kg/m^2)和减肥手术(BMI 大于或等于 35 kg/m^2 且患有合并症,或 BMI 大于 40 kg/m^2)] 作为行为矫正的辅助手段,以减少食物摄入量并增加身体活动量(尽可能)。曾经无法成功减肥和维持体重且符合标签指征的患者适合使用减肥药。• 处方减肥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估应在前 3 个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此后至少每 3 个月进行一次。 • 建议临床医生每年对所有 BMI 大于或等于 30 kg/m^2 的成年患者进行基于症状的肥胖相关主要慢性病筛查,包括糖尿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高脂血症、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非酒精性脂肪肝、骨关节炎和重度抑郁症。 • 处方人员应确定导致体重增加的慢性药物,并针对伴随疾病开具中性或尽可能促进减肥的药物。 • 如果患者对减肥药的反应被认为有效(3 个月内体重减轻大于或等于体重的 5%)且安全,则建议继续用药。如果被认为无效(3 个月内体重减轻小于 5%)或在任何时候存在安全性或耐受性问题,则应停止用药,并考虑使用替代药物或转诊替代治疗方法。 • 鉴于苯丁胺在临床上广泛使用已超过 20 年,且缺乏严重副作用的证据,即使缺乏长期控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只要患者符合以下条件,临床医生长期开具苯丁胺似乎是合理的:1) 没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证据;2) 没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3) 已被告知 FDA 批准长期使用的减肥药,并被告知这些减肥药已被证明是安全有效的,而苯丁胺则没有;4) 服用苯丁胺时脉搏或血压没有出现临床显著增加;5) 服用药物时体重明显减轻。这些护理方面应记录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每次就诊时都应记录处方的标外性质。药物最初应以 7.5 或 15 毫克/天开始,只有在患者未达到临床显著效果时才增加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