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大会召集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决议,并最迟在股东大会通知寄出前作出决议。公司应当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日,将股东大会通知、委托代理书、表决案、议案、董事选任或解聘等议案的理由及说明等事项制成电子文件,报送市场观测站系统(MOPS)。并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一日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日,将股东大会会议手册及会议补充材料制成电子文件,报送市场观测站系统(MOPS)。但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末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一百亿元以上,或最近一会计年度末股东名册中外资持股比例合计达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应于股东常会召开前三十日完成预开电子档传送。股东常会召开前十五日,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专业股务机构应将股东大会议事手册及补充资料,制作供股东随时查阅,并于股东大会议事手册及补充资料内张贴。前项股东大会议事手册及补充资料,公司应于股东大会议事当日,以下列方式提供股东参考:
(E) 通知。规划委员会特此声明,镇内所有业主均与废除整个 Zionsville 镇分区条例(包括修订和分区地图)((本条例第 2 卷第 194 章)或 Zionsville 镇分区控制条例(包括修订)(本条例第 2 卷第 193 章)或修订或部分废除本条例第 193 章或第 194 章的文本)后采用替代分区条例的提案有关。规划委员会应根据 IC 5-3-1 在公开听证会日期前至少十天通过出版物向所有此类利益相关方提供通知。发布的通知应符合 IC 36-7-4-604 的规定。规划委员会无需进一步通知。
适用 ACER 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 ACER 条例没有正式要求董事会发表意见或批准,则可提交文件进行非正式批准,如果董事会同意,即使不是正式的,也认为有必要。董事会投票规则第 6 条应比照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