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俄亥俄州发展部将公司和社区与金融和技术资源联系起来,以提高能源效率并降低能源成本。为了支持其使命,发展部通过联邦和州资金资源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金,这些项目可以减少能源使用和相关成本,避免化石燃料排放并创造和/或保留就业机会。能源贷款基金为俄亥俄州的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公共实体提供资金,以完成能源效率和先进能源项目。项目根据各种技术和财务标准进行评估,这些标准将带来显著的能源和成本节约。感兴趣的实体应查看计划指南以确定其项目是否符合资格。项目被定义为与安装和实施符合条件的能源效率措施 (EEM) 相关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工作,包括遵守能源贷款基金的计划要求。能源贷款基金是一个循环贷款基金。发展部将批准与计划目标和目的最一致、评估标准最符合要求且在提交时最有价值的贷款申请的财政援助。 Development 保留全部或部分资助任何贷款申请、要求提供更多信息以协助审核过程、拒绝任何或所有符合这些准则的贷款申请以及重新发布准则和接受新贷款申请的权利(如果 Development 认为这样做符合俄亥俄州的最佳利益)。发布这些准则并不要求 Development 批准任何贷款申请。根据这些准则做出的任何资金承诺均取决于资金的可用性。这些准则不是 Development 代表的任何合同或承诺。Development 负责管理这些准则,并保留以其认为适当的任何理由调整这些准则日期的权利。可用资金根据这些准则,2025 财政年度 (FY) 的可用资金高达 320 万美元的联邦资金,最低贷款金额为 250,000 美元,最高贷款金额为 100 万美元。所有获批获得贷款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相关的联邦或州要求(如适用)。联邦资金可通过美国能源部 (DOE) 的州能源计划 (SEP) 以及《基础设施投资与就业法案》第 40502 节设立的能源效率循环贷款基金资本化补助计划获得。DOE 对 SEP 的授权是 10 CFR 第 420 部分。如果被选中获得资助,申请人将收到有关其项目的具体联邦或州要求的详细信息。开发部门可自行决定修改这些准则、贷款金额、资金可用金额、资金来源、申请流程、申请时间表或批准资金的标准。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可能会获得资助,直到根据该计划分配的所有资金都已承诺或直到发展部确定该计划不再符合俄亥俄州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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