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电网中实施的社区微电网可以满足《巴黎协定》规定的两个发展目标:1. 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 适应与气候相关的干扰和灾难风险。然而,社区微电网的实施很复杂,需要进行制度变革才能充分发挥其潜力。本文的目的是回顾现有文献,分析影响社区微电网发展的制度发展。文献描述了特定地区的微电网活动集中:美国、欧盟、亚洲和澳大利亚。不同地区实施社区微电网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制度发展相似,尽管由于具体情况而侧重点不同。然而,正式的方向确实会影响非正式的制度,尽管它们的目标不同。电力公用事业是一个关键的参与者,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都对公用事业施加压力,要求它们更新传统的商业模式。本文说明了非正式和正式制度如何在现有电网中社区微电网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并提供了可供政策制定者利用的有趣例子。微电网发展仍处于形成阶段,需要以更新法规的形式进行进一步的体制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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