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现有和/或新联排别墅住宅区提供发展机会,并提高其吸引力和质量。允许的用途:单户独立住宅和联排别墅住宅。就此用途限制而言,联排别墅住宅是指与其他联排别墅住宅在同一地点排列的住宅,其中联排别墅住宅之间不相互上下,且每个单元都有自己的出入口。密度限制:每英亩 30 个住宅单元。强度限制:强度可能受到城市委员会以立法身份确定的退让、高度、容积率和/或其他限制的限制,这些限制可以实现此土地使用类别的目的并以其他方式实施补充公共政策。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基本强度不得超过容积率 0.7。政策 RLU 1.1.3 FISHER ISLAND 低密度规划住宅 (RM- P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