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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0

序言 澳大利亚政府(澳大利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国香港)(统称“双方”): 在《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的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 确认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五条,本协议和 2019 年 3 月 26 日在澳大利亚悉尼签署的《澳大利亚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协定》是双方为建立自由贸易区而进行的更广泛的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组成部分; 寻求制定明确和互利的贸易和投资规则,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壁垒; 设想自由贸易区将为双方的商品和服务创造一个扩大和安全的市场,为投资创造一个稳定和可预见的环境,从而提高双方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希望促进创造力、创新和经济之间的联系,以鼓励进一步的贸易、投资和合作;承认他们的监管权利,并决心保持他们制定立法和监管优先事项的灵活性,维护公共福利

澳洲与香港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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