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手册 生效日期:2020 年 6 月 2 日 系列:环境质量计划 第 516 部分:1969 年国家环境政策法 第 11 章:管理 NEPA 流程 - 土地管理局 发起办公室:土地管理局 516 DM 11 11.1 目的。本章为在内政部(部门或 DOI)土地管理局 (BLM) 内实施 43 CFR 第 46 部分和 516 DM 第 1 至 4 章的规定的补充要求。BLM 的国家环境政策法 (NEPA) 手册 (H-1790-1) 提供了更多指导。 11.2 NEPA 职责。A. 主任和副主任负责 BLM 活动遵守 NEPA。 B. 资源和规划助理主任负责全国 NEPA 合规领导和协调、计划指导、政策和协议制定以及在直线管理层实施。资源和规划助理局内的决策支持、规划和 NEPA 部门由 BLM 领导 NEPA 合规计划指导和监督。C. BLM 办公室主任和其他助理主任负责与资源和规划助理主任合作,确保 BLM NEPA 合规程序在其职责范围内按规定运行。D. BLM 中心主任负责与资源和规划助理主任合作,确保 BLM NEPA 合规程序在其职责范围内按规定运行。E. 各州主任对主任/副主任负责,负责其所在州 BLM NEPA 合规程序的总体指导、整合和实施。这包括管理适当级别的公众通知和参与,并确保制作高质量的环境审查和决策文件。副州主任是州一级 NEPA 合规事务的联络人。F. 地区和现场经理负责地方一级 NEPA 合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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