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计划中的环境修复(包括交割后运营和维护计划)。如果该物业建于 1978 年之前,则根据风险评估或重新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对含铅油漆危害进行临时控制,并根据 LSHR 24 CFR 35 讨论计划中的铅危害控制活动。涵盖继续涂有铅漆表面的物业的运营和维护计划,即使该物业被封闭或封装,也必须包括根据 EPA 的翻新、维修和涂漆规则(40 CFR 745,子部分 E)培训和认证扰乱油漆的物业维护人员,根据 EPA 的铅减排规则(40 CFR 745,子部分 L 或 Q)培训和认证减排油漆的物业维护人员,以及培训和认证物业维护人员的雇主成为认证的铅翻新公司或认证的铅减排公司(如适用)。4. 包括根据公平交易法要求的无障碍设施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