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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疫苗计划学校疫苗接种诊所程序 在开展学校疫苗接种诊所时,必须使用以下程序。这将允许免疫计划和当地公共卫生机构 (LPHA) 为学校诊所做好准备,这会影响免疫计划的资金和疫苗订购,同时也会影响 LPHA 资源(即人员、资金)。1. LPHA 可以确定诊所的年级/年龄组。需要筛查 VFC 资格以确定有资格接种 VFC 疫苗的儿童。在当地公共卫生机构寻求疫苗接种时,儿童不会自动被视为符合 VFC 资格。所有儿童都必须接受资格筛查。VFC 疫苗只能给符合 VFC 资格的儿童接种。免疫计划建议 LPHA 安排为不符合 VFC 资格的儿童提供疫苗。如果 LPHA 为不符合 VFC 资格的儿童获得疫苗在经济上不可行,则 LPHA 有责任将此决定传达给学校。 IDPH 至少建议将不符合 VFC 资格的儿童转介给其医疗保健提供者进行疫苗接种。2. 确定将提供哪些疫苗以及诊所将覆盖的年级/年龄段。如果将提供流感疫苗,则在收到流感疫苗之前不应安排日期。由于州的分配、制造流程和分发时间表,无法保证学校诊所的流感疫苗交付日期。3. 必须尽快确定学校和疫苗诊所日期并报告给免疫接种计划,但不得晚于第一次诊所日期前四周。4. 在下疫苗订单之前必须获得家长同意,以确定要订购的疫苗剂量并确保疫苗在接种前不会过期。5. 在接种疫苗之前,应在 IRIS 中审查每个儿童的免疫接种史。 6. 将学校疫苗接种诊所工作表(见附件)传真至 1-800-831-6292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jessica.schultz@idph.iowa.gov 提交给免疫计划。包括疫苗品牌和接种方式、所需剂量、年级和诊所日期。7. 收到学校疫苗接种诊所工作表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回复。8. 应尽快通过 IRIS 提交所需剂量的疫苗订单,但不得晚于诊所开诊前三周。9. 为学校诊所订购的疫苗不必与其他州提供的疫苗订单分开。库存中的所有 VFC 疫苗均可用于开展学校诊所。10. 必须尽快将所有接种的疫苗剂量输入 IRIS,但不得晚于

儿童疫苗接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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