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31-1《综合防御》和国防部指令 5200.31E《国防部军犬 (MWD) 计划》,并制定管理国防部军犬计划后勤方面的程序。它分配了军犬的运营、预算、资金、会计、采购、分配、重新分配和报告职责,以及提交军犬要求和申请时应遵循的程序。除非另有说明,本指令中概述的指导和程序适用于美国境内、境外所有现役空军、陆军、海军、海军陆战队和国防部民警机构。此外,本跨军种/多军种指令适用于各军种的预备役、国民警卫队、政府所有承包商运营的设施、直接报告单位 (DRU) 和不在国防部设施内的战地作业机构 (FOA) 以及任何其他选择参与国防部军犬计划的联邦机构。使用 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将 AF 表格 847 从现场通过适当的职能指挥链传递。任何组织都可以补充此说明。主要司令部 (MAJCOM)、FOA 和 DRU 在之前将其拟议补充的草稿副本发送给 AF/A4S 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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