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trans 从 FHWA 获得了大部分授权和/或责任,并已将这些授权尽可能地转交给 LPA 合作伙伴。授权包括负责根据相应的州和联邦法律法规启动和完成每个项目阶段,而无需 FHWA 或州的广泛监督。Caltrans 有责任确保 LPA 按照适用的联邦要求管理联邦援助公路计划 (FAHP)。联邦援助项目必须纳入区域交通计划和经批准的联邦全州交通改善计划 (FSTIP)。对于任何寻求联邦援助资金的活动,此项纳入必须先于资金授权。选择纳入城市化区域联邦交通改善计划 (FTIP) 的项目计划的责任在于大都市规划组织 (MPO)。县交通委员会和区域交通规划机构 (RTPA) 也在为 FSTIP 和州资助的州交通改善计划 (STIP) 规划项目方面发挥作用。他们的选择必须与州、城市、县和该地区的其他交通机构协商后做出。FTIP 被纳入 FSTIP。加州交通部与非 MPO LPA 合作,在 FSTIP 中规划项目。附件 2-B:州外委托项目的联邦援助项目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