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7.0
j. 遗赠、继承和死亡时的其他转移; k. 出席或参加由其他政府实体主办的活动; l. 出席或参加与政府职责有关的、参与人数众多的活动; m. 往返与政府职责有关的、参与人数众多的活动,接受此类旅行将为县节省资金;或 n. 作为活动的一部分赠送给活动所有参与者的价值有限的物品(如果员工是活动的参与者)。如果员工直接或间接收到本政策禁止的未经请求的礼物,则员工必须退还礼物、支付其市场价值或将礼物捐赠给县政府。如果礼物易腐烂或不方便退还,经部门主管批准,可以与同事分享或捐给慈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