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计划年度开始时,参与人数少于 100 人的福利计划(除需要提交 M-1 表的计划外)(小型计划),这些计划没有资金、完全投保或既有保险又没有资金; • 在美国境外维持的福利计划,主要服务于非居民外国人; • 政府计划; • 仅为特定管理群体或高薪员工维持的无资金或有保险的福利计划; • 仅为遵守工人补偿、失业补偿或伤残保险法律而维持的计划; • 参与团体保险安排的福利计划,该保险安排代表该计划提交 5500 表; • 符合某些条件的学徒或培训计划; • 某些会费资助的无资金福利计划,其中某些报告根据《劳工管理报告和披露法》提交; • 教会计划;以及 • 仅为全资拥有贸易或业务的所有者和/或配偶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或合伙人的配偶维持的福利计划。一般情况下,小型计划 (1) 在计划年度内收到员工(或前员工)缴款,但不使用这些缴款支付保险费,或 (2) 使用信托或单独维护的基金持有计划资产或作为年度内转移计划资产的渠道,需要提交申报表。但是,如果小型计划的员工缴款用于支付福利而非保险费,并且根据《国内税收法典》第 125 条与自助餐计划相关联,则在满足某些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可在年度报告时视为无资金支持的福利计划。(请参阅 29 CFR 2520.104-1 et seq.)此外,作为需要提交 M-1 表的 MEWA,无论计划规模如何,都必须提交 5500 表。请参阅 https://www.dol.gov/sites/dolgov/files/ebsa/employers-and- advisors/plan-administration-and-compliance/reporting-and-filing/forms/m1-2021.pdf。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