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能源安全的日益关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作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 20 世纪 70 年代两次石油危机之后,能源自给自足被认为是该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主要驱动力。石油价格的突然上涨、供应的不确定性以及对国际收支状况的不利影响,导致 1981 年 3 月在科技部成立了额外能源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及其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以及协调和加强该领域的研发。1982 年,当时的能源部成立了一个新部门,即非传统能源部 (DNES),其中包括 CASE。1992 年,DNES 成为非传统能源部。 2006年10月,该部更名为新和可再生能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