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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采用可再生能源或高效热电联产 4 生产的电力,并尽量减少重新调度,这不应妨碍网络规划考虑有限的重新调度,前提是输电系统运营商或配电系统运营商能够以透明的方式证明这样做更具经济效率,并且不超过使用可再生能源并直接连接到各自电网的装置年发电量的 5%,除非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其中使用可再生能源或高效热电联产的发电设施所产的电力占年度最终电力消费总量的 50% 以上;

第 13 条 – 清洁能源方案 (CEP) 重新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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