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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4.0

1. 填写本表格前,请先阅读《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平台及种子)申请表填写指南》(“指南”)。 2. 申请必须由主要申请机构(研发中心或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提交。个人申请将不获接纳。 3. 如申请机构希望申请超过一个项目(例如群组项目),则应就每个项目填写一份表格。 4. 请以中文或英文填写本表格(某些部分除外,以便日后按需要上载至创新及科技基金网页)。 5. 如表格空间不足,请附上附件。欢迎提供其他支持申请的资料,例如图表、照片等。如有需要,创新科技署会要求主要申请机构出示证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 6. 表格内所填报的所有资料将用于处理申请及相关用途,例如项目监察、统计分析等。如有需要,有关资料或会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其他决策局╱部门或第三方披露。 7. 申请必须透过创新科技署资助管理系统 ( https://itcfas.itf.gov.hk/ ) 以电子方式提交予创新科技基金秘书处。

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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