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适用时,请提供以下文件的公证副本:公司注册证书。或有限责任合伙协议或根据《1932 年合伙法》正式注册的合伙契约副本或商店和机构法证书或 Udyam Aadhar 注册。应提交财团协议/谅解备忘录的副本。3. 如果车辆/备件/配件必须在拟议的 ATS 进行测试,则任何车辆制造商/经销商/服务站或汽车零配件制造商/经销商均无资格申请 ATS,以避免任何“利益冲突”。

自动测试站 (ATS)

自动测试站 (ATS)PDF文件第1页

自动测试站 (ATS)PDF文件第2页

自动测试站 (ATS)PDF文件第3页

自动测试站 (ATS)PDF文件第4页

自动测试站 (ATS)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