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范围 本分析中纳入的EID范围主要基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研发蓝图》( 5 )。作为一项全球战略和行动计划,《蓝图》优先列出了最有可能导致下一次流行病并需要积极研发活动的病原体清单( 5 )。我们纳入了《蓝图》中确定或讨论的所有病原体,以及同行评议文献中确认的自1990年以来对中国构成公共卫生风险的其他病原体,但那些拥有广泛研发渠道、资金流或全球消除或根除计划的病原体除外(即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结核病、病毒性肝炎、新冠肺炎、天花和麦地那龙线虫病)。共确定了63种疾病,分为病毒性、细菌性、寄生虫性及其他类(附录,https://wwwnc.cdc.gov/EID/article/31/1/23-0638-App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