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索引程序手册包含罪犯样本的接收,处理,存储和分析的策略和程序,以及文件和数据的汇编,以比较罪犯的DNA结果以及证明性延误DNA概况。DNA索引计划的权力是根据法规(《联合惩教法》的730 ILCS 5/5-4-3)。DNA索引实验室不接受或分析案例参考或标准样本。通过DNA索引实验室分析的样本都不是证据,并且不受处理证据的规则和程序的约束。DNA索引实验室不会发出正式的分析报告;实验室仅发出验证信。报告措辞部分作为标准法医命令手册格式包括在内。本手册的编写是在理解的,没有显着改变所述程序的较小变化。本手册中未明确说明的非行程程序只能在适当的技术领导者的事先批准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