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用事业的比例长期以来一直取决于这些公司可靠的法规和高度信誉的基础的客观,已知和可衡量的“测试年”成本和数量。很少有人质疑使用此类客观成本信息和销售量的美国比率制定过程的基本健全性。问题在于如何从大多数消费者那里收集这些成本。当公用事业的数量下降并且仪表更慢时,通过使用测试年份数量来收集固定成本将无法允许公司收回这些成本。相反,任何可以使仪表始终如一地旋转的任何东西都落在发行商的底线利润上。这两个问题都表明成本结构与变化的能源市场中受监管关税的结构之间存在冲突。冲突似乎会促使天然气分销商的费率案例增加,以跟上下降的载荷,或者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利润与那些旋转仪表息息相关的分销商刺激了能源消耗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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