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该县供应链服务的管理和协调; ii。制定县年度采购计划并确保遵守该计划; iii。提供有关2015年公共采购和处置法解释和实施的行政准则及《支持法规》; iv。分析供应链管理政策,规则,法规,结构和系统; v。在与其他部门联络中,提供有关采购,合同设计和实施问题的指南; vi。根据《 2015年公共采购法》准备招标文件并协调招标过程; vii。确定和提出处理供应链管理功能的方法和策略; viii。启动和制定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技术的供应链管理政策和绩效改进策略; ix。确保高专业供应链管理标准; x。向会计官员发表专业意见。xi。根据需要监督年度和季度股票采用流程,以确保保持最佳库存水平; xii。领导关键的战略采购流程,风险分析和缓解,供应链整合,股票控制,供应商评估和商业智能; an和xiii。董事供应链管理分配的任何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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