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简介(1)2药物的合成涉及使用反应性化学物质,试剂,溶剂,催化剂和其他加工辅助物。由于化学合成或随后的降解,杂质存在于所有药物和相关的药物中。尽管国际统一委员会(ICH)新药物质中的工业Q3A杂质指南(修订2)(ICH Q3A)(2008年6月)和新药产品中的Q3B(R2)杂质(ICH Q3b(r2))(2006年8月)(参考(参考)(参考)1,2)为大多数杂质提供了指导和控制的指导,为DNA反应性的那些杂质提供了3个有限的指导。本指南的目的是提供一个适用于这些诱变杂质的识别,分类,资格和控制以限制潜在的致癌风险的实用框架。本指南旨在补充ICH Q3A,ICH Q3B(R2)(注释1)和ICH行业M3(R2)非临床安全研究指南,用于进行人体临床试验和制药的营销授权(2010年1月)(参考文献。3)。本指南强调考虑安全和质量风险管理的考虑,以建立诱变杂质的水平,这些杂质有望带来可忽略的致癌风险。概述了对居住或合理期望居住在最终药物或产品中的诱变杂质评估和控制的建议,考虑到人类使用的预期条件。一般而言,FDA的指导文件并未确定合法可执行的责任。相反,指南描述了该机构对某个主题的当前思考,除非引用特定的监管或法定要求,否则应仅将其视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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