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存在TheoryProposesthatWidelyDelyDelyDerifiedInvestorshaveAvinancialSelf-Interstattatttatttat降低与环境或社会(ES)问题有关的市场风险的投资组合水平。本文规定了一项双重测试,用于确定普遍所有者何时为投资者的行动合理,并将这些测试应用于气候变化的情况。应用于限制全球变暖至1.5°C的普遍采用的目标时,通用主管Theoryrunsintoproblemsonbothtests.first,此目标在投资组合层面上是否具有最佳状态。第二,即使它是最佳的,投资者也具有有限的效力来实现这一结果。本文考虑了气候良好的投资者可能设定的目标以及与测试一致的行动。证据最能支持的行动涉及四个重点领域。首先,基于现实的目标与投资公司的互动。第二,对政策的积极参与。第三,谦虚和有限的影响投资可以被视为降低气候风险。第四,旨在确保过渡和身体风险完全纳入投资模型。通过针对更为谦虚的野心,气候牢固的投资者可能会更具影响力,同时避免对客户履行受托义务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