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区委员会均由州长任命的地区领导人组成,他们来自代表私营企业的广泛地区利益相关者,包括小型企业、少数族裔和女性拥有的企业 (MWBE)、非营利组织、商会和贸易组织、工会、高等教育、社区组织和农业社区。县和地方官员以及所有州立法者都担任无表决权的当然成员,并被强烈鼓励参与。委员会成员以自愿、顾问的身份行事,以确保项目符合地区战略。所有地区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均为两年,每届任期结束时可以续任。委员会成员应定期参加会议并积极参与推进该地区的目标。委员会成员每年接受 REDC 行为准则培训,并应为该地区的利益行事,并披露和避免任何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