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学校董事会应根据数据收集、数据分析以及如何利用数据来改善课堂教学和学生成绩,制定全部门的全面、统一、长期计划。该计划应在教职员工和社区的参与下制定,并应包括或符合州和联邦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其他全部门计划。每个地方学校董事会应每两年审查一次该计划并进行必要的修订。在通过任何全部门综合计划或其修订之前,每个地方学校董事会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将该计划或修订发布在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并在任何情况下,应将该计划或修订的纸质副本提供给公众查阅和复印,并应至少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就全部门计划或修订征求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