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育委员会的职责可以从肯尼亚大学法第 210 章第 5 节的规定中推断出来。本节规定了委员会的 13 项职能。这些职能意味着委员会的职责是规范肯尼亚的大学教育。同样明显的是,该法规的目标是在该国提供优质的大学教育。这项职责的实施包括三个方面:它涉及对所有大学的认证,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大学;对大学提供的所有学术课程的认证;以及质量监控以确保保持标准。质量更像是一段旅程,而不是目的地,尤其是在第五次工业革命以技术驱动的快速变化为特征的背景下。因此,与其他企业组织一样,委员会有义务不断制定和重新制定战略。这是看待当前 2024-2028 年战略计划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