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要约、同意征求和计划征求将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下午 5:00(纽约市时间)到期,除非我们延长(该日期和时间可能会延长,称为“到期日”)。为了有资格获得交换对价,旧票据(定义见下文)的持有人必须有效投标,并且不得有效撤回其旧票据,并且必须在到期日之前提交支持计划(定义见下文)的投票,除非我们延长。接受或拒绝第 11 章预先打包计划(可能不时修改、修订或补充)(“计划”)的投票必须在 2024 年 4 月 3 日下午 5:00(纽约市时间)之前收到(“投票截止日期”)。如果交换要约和同意征求成功,则接受或拒绝计划的任何投票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