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多样化的行政服务是众所周知的社会需要。在德语国家,我们经常区分干预行政和绩效行政,强调国家及其行政部门在社会中扮演的不同角色。一方面,即使在需要国家权力的情况下,也要执行规则和法律,以确保社会正常运转。这涉及国家干预个人自由,因此有“干预主义行政”一词。另一方面,国家提供各种服务,使个人受益,不仅充当主权当局,也充当服务提供者。这被称为“绩效行政”。自 1980 年代以来,国家越来越强调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提供。在英国,“客户服务”的概念通过“公民宪章”等政治计划在行政言论中获得了关注,这些计划强调转向以公民为中心的方法。 1 目标是让国家成为服务提供者,直接响应受助者的需求和能力,从而实现最大影响。瑞士采用“结果导向型公共管理”一词来表达这一理念,2 而其他国家则使用不同的名称来突出自己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