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随着全球采取更大胆的气候行动的势头愈演愈烈,企业在脱碳和向更可持续的做法转型方面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审查。那些能够通过基于国际公认标准的气候相关披露证明自己在脱碳进程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将受益于进入新市场、获得新客户和获得融资。相反,行动迟缓的企业则有可能输给竞争对手,并因未能充分应对气候风险而面临被排除在价值链之外的风险。 ACRA 和 SGX RegCo 成立了 SRAC,以帮助制定路线图,旨在维护新加坡作为全球商业中心的吸引力,同时为新加坡绿色计划 2030 下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议程做出贡献。2023 年 7 月,ACRA 和 SGX RegCo 就 SRAC 的建议发表了公开咨询,以推进新加坡上市发行人和非上市新加坡公司的气候报告。 1 公众咨询于 2023 年 9 月结束。 国际发展 最近,香港和澳大利亚在公众咨询后,参考 ISSB 标准,最终确定了关于强制性气候报告的立场。香港计划从 2025 财年起,根据其版本的 ISSB 标准,强制其上市发行人进行 CRD。 2 澳大利亚正在就一项立法草案进行咨询,要求上市发行人和一定规模的 NLCos 进行符合 ISSB 的气候报告,第一批公司将从 2024-2025 年起进行报告。 3 菲律宾已结束咨询,要求其上市发行人从 2024 财年起遵守修订后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该指南纳入了 ISSB 标准。 4 马来西亚可持续发展报告咨询委员会正在就强制主要市场上市发行人从 2025 财年起使用 ISSB 标准进行咨询。这可能会扩展到包括 ACE 市场上市发行人和大型 NLC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