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定是否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 EB-2 签证类别的资格,即具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杰出能力的个人。《法案》第 203(b )(2)(B)(i) 节。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 EB-2 签证类别的资格,则必须证明其有资格“为了国家利益”而酌情豁免工作机会要求。《法案》第 203(b )(2)(B)(i) 节。虽然该法规和相关法规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但 Dhanasar 案,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 Dhanasar 表示,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以下情况,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可自行决定1 给予国家利益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