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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2 月 9 日监管办公室亲爱的:请参考您对位于俄克拉荷马州塔尔萨县北纬 35.92039、经度 -95.881976 的 54 英亩项目场地的管辖权批准请求。我们已审查了与《清洁水法案》(CWA)第 404 节相关的提交数据。我们已经检查了项目现场;并且,我们得出结论,项目边界(在随附的地图上显示)不包括美国的任何管辖水域。因此,根据 CWA 第 404 节的规定,在该项目边界内排放疏浚和/或填充材料不受监管,并且不需要陆军部 (DA) 许可证。此决定的依据记录在随附的记录备忘录中。此最终裁定构成经批准的司法裁定,受可选的陆军工程兵团行政上诉程序约束。如果您反对此裁定,您可以根据陆军工程兵团条例 33 CFR 第 331 部分提出行政上诉。随函附上“行政上诉选项和程序通知及上诉请求 (RFA)”表格的副本。如果您要求对此裁定提出上诉,您必须向西南分部办公室提交一份填妥的 RFA 表格,地址如下:西南分部行政上诉审查官 (CESWD-PD-O) 美国陆军工程兵团 1100 Commerce Street, Suite 831 Dallas, Texas 75242-1317 电话: 电子邮件:

批准的管辖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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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管辖权决定PDF文件第2页

批准的管辖权决定PDF文件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