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是一次初步交流,我们在此大致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讨论的主题涉及许多专业领域。因此,对我们的提案进行全面的阐释——对多种文献进行适当的公正对待——需要比期刊文章更长的篇幅。其次,查尔默斯提出的意识难题是一个形而上学问题。如果这一事实意味着它无法通过科学“解决”,我们承认我们只能对上述问题提供科学的回应。查尔默斯的难题基于纳格尔早先的主张,即意识具有一种基本的“某种相似性”:“一个有机体具有意识的精神状态,当且仅当存在某种东西,即有机体是某种东西”(纳格尔,1974 年)。因此,我们旨在(大体上)勾勒出一个直截了当的科学答案,以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有机体会有一种感觉,对于有机体来说,这种感觉是如何产生的?纳格尔指出,“如果我们承认物理的心理理论必须解释经验的主观性,那么我们必须承认,目前没有任何概念能为我们提供如何做到这一点的线索”(同上)。我们希望提供这样的线索。但是——这是我们最后的免责声明——我们的物理理论是用功能术语来表达的,这又打开了另一个哲学难题,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希望通过定义“功能”的含义来预先解决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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