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定,不迟于本法颁布之日起 30 天内,部长应与其他部门和机构协调,向众议院和参议院拨款委员会、众议院能源和商业委员会以及参议院卫生、教育、劳工和养老金委员会报告 COVID-19 战略检测计划:进一步规定,该计划应协助各州、地方、领地、部落、部落组织和城市印第安人卫生组织了解 COVID-19 检测(包括活跃感染和既往接触),包括医院检测、高复杂度实验室检测、即时诊断检测、移动检测单元、针对雇主和其他环境的检测以及其他必要的检测:进一步规定,该计划应包括考虑新兴技术的检测产量估算以及检测指南:进一步规定,该计划应解决部长将如何提高国内检测能力,包括检测用品;并解决所有社区之间的差异:进一步规定,该计划应概述可用于支持每个州、地方、领土、部落、部落组织和城市印第安人健康组织的测试计划的联邦资源:进一步规定,该计划应每 90 天更新一次,直至资金用完:进一步规定,国会根据 1985 年《平衡预算与紧急赤字控制法》第 251(b)(2)(A)(i) 节指定此金额用于紧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