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CDG赞助商是组织,拥有和/或经营CDG项目的实体,并被确定为“ CDG主机”该公用事业的电费。CDG赞助商可能参与一个或多个CDG项目,以其他方式从事自己的员工或代理商代表自己的员工或代理商征求客户,会员或订户。CDG赞助商必须在委员会注册,符合分布式能源供应商(UBP-DERS)的统一业务实践。1.2。CDG赞助商付款是从公用事业公司支付给CDG赞助商的付款,代表CDG项目的CDG订阅费用,而少于公用事业保留的公用事业管理费用。1.3。CDG卫星是参加CDG项目的实用程序的电力客户。1.4。CDG储蓄率是用于计算CDG项目每月价值堆栈信用额的价值的速率,该功能将由CDG卫星电力公司的电力账户提供,该账户按照CDG发起人的指示分配,而该速率不得低于5%。必须将相同的CDG储蓄率用于订阅CDG项目的所有CDG卫星,如果适用,则必须使用排除的锚点客户。1.5。CDG订阅费是根据P.S.C. Rider计算的CDG项目每月价值堆栈信用的价值。编号10电费(或P.S.C. Pasny客户生成器的价值堆栈关税编号1.6。由公用事业公司提供的12次电价,如果适用,并提供给CDG赞助商。委员会是纽约州公共服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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