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将怀孕归类为严重Covid,住院和死亡率的高危条件,但3-6妊娠仍然是参与疫苗试验的排除。孕产妇医学学会(SMFM)和包括国家医学院在内的其他领先组织,一直主张将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纳入疫苗接种试验中,尤其是在满足以下标准的情况下:(1)怀孕对疾病严重性或严重性疾病的易感性提高; (2)保护婴儿的最佳方法是通过被动胎盘抗体转移,该抗体转移为新生儿提供了最有效,最直接的保护。7–9最终,现有的“排除保护”的实践是有害的,并且被认为是对孕妇的临床实验,因为疫苗是分发和通知的,而无需进行研究方案的保护措施。10,11此外,从这些试验中排除哺乳期妇女没有生物学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