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岛州全州规划(RIDSP)符合联邦非歧视法律,包括1964年《民权法》(第VI标题),1987年的《民权修复法》及相关法规,运营其计划,服务和活动。标题VI禁止在联邦辅助计划中进行歧视,并要求美国在美国,有色人种或国籍(包括有限的英语能力)的理由不得在任何计划或活动获得联邦援助的活动下受到歧视的益处,以造福或以其他方式受到歧视的收益。由联邦公路管理局(FHWA),联邦政府管理局(FTA)或两者都禁止根据年龄,性别和残疾来禁止歧视的相关联邦非歧视法律。这些受保护的类别是在RIDSP的标题VI计划中考虑的,这与联邦解释和管理一致。此外,RIDSP符合美国交通部(USDOT)政策和联邦行政命令命令的指导13166的政策和指导,为有限的英语能力的个人提供有意义的访问权限,服务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