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购买,资源将自动在新窗口打开.
获取独家产品信息,尽享促销优惠!立即订阅,不容错过
* 限···时··优惠
一、双方应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将其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收立法纳入本协定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 2.除本协定第四条或第五条另有规定外,此后双方每年在次年 1 月 1 日之前,按照以下方式和时间,使其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收立法符合本协定的规定:本协议规定的条件。三、本协定不限制双方在其税收立法中独立制定本协定第四条和第五条未规定的税收要素和税收管理规则的权利。四、双方履行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义务按照本协定第十一条规定的方式予以确认。五、本协议附件1至附件8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