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向清洁能源系统的过渡会加速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压力的增加,土地信托正面临着更高的频率,因此有关可再生能源和保护地役权的问题。何时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土地信托可以允许在保护地役权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对于现有的保护地役权而没有特定条款允许可再生能源结构,并且尚待签署和记录的保护地役权,答案是不同的。对于现有地役权,地役权的语言本身决定了是否允许选择可再生能源。许多地役权禁止结构完全,因此无法选择可再生的选址。还考虑拟议的使用是否与商业用途的任何限制一致。对现有保护地役权的修订,以允许建筑区域以外的结构和改进,可能违反保护目的,可能是太高的风险。请使用2017年版的修订报告来评估对现有保护地役权的任何此类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