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是指2008年《能源法》;该法的“受控位置”具有S.17(3),S.17(3a)(B)和S.17(4)(B)中的含义; “评估术语”是指第6条(延长评估术语)和第8条(许可终止))在附表1的第2部分中指定的期限; “半年”是指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的期限,以及任何一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期限; “注入”是指将二氧化碳流入储存地点; “许可区”在第3条中具有赋予其含义; “被许可人”是指附表1第1部分中指定为许可证持有人(或联合许可证持有人)的人(或所有人员); “ OGA”是指石油和天然气权限; “操作术语”具有第7(1)条(操作术语和关闭后期)的含义; “存储操作员”是指在存储许可证中被命名为操作员的单一许可人; “石油”包括任何矿物油或相对碳氢化合物和天然气在其自然状态中存在的天然气,但不包括煤炭或沥青页岩或其他分层沉积物,可以从中通过破坏性蒸馏提取油; “关闭后期”具有第7(2)条(操作期限和关闭后期)的含义; “法规”是指二氧化碳(许可等)的存储2010年条例; 1“开始日期”是指在附表1的第2部分中指定的日期; “存储许可证”是指根据第9条授予的许可证(申请存储许可证); “终止法规”是指2011年二氧化碳(终止)条例的存储; 2“工作计划”是指附表4中指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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