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
机构名称:
¥ 2.0

“(a)向申请人授予单独的传输许可,以实施“从阶段IV(7 GW)下,古吉拉特邦Khavda地区的潜在可再生能源区撤离电力的传输系统:在规范的关税机制(RTM)基础上,该范围为“(b)允许申请人自由根据2003年《电力法》第61、62节的第61、62条,以确定上述额外传输范围的传输费用。(c)宽恕任何无意错误的错误/错误/缺点,并允许请愿人添加/更改/修改/更改这些文件,并在将来可能需要的情况下进行进一步的提交。(d)通过在案件的事实和情况下通过任何其他此类命令 /命令。”。< / div>

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

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PDF文件第1页

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PDF文件第2页

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PDF文件第3页

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PDF文件第4页

中央电力监管委员会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