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修改实验性业余飞机后进行飞行测试的最佳实践。在考虑对已颁发实验性证书的飞机进行任何修改以将其作为业余飞机 (E-AB) 进行操作之前,您需要考虑两件事。首先是修改的级别;另一个是修改所需的相应飞行测试。在考虑修改级别时,您应该首先检查 E-AB 操作限制。它们将详细说明给定修改的报告要求(如果有)。当 E-AB 修改接近第 21 部分 § 21.93 中定义的 TC 飞机重大修改的级别时,这一点尤其重要。通常,根据飞机操作限制,E-AB 飞机的所有者需要在 § 21.93 定义的“重大修改”后通知负责的飞行标准地区办事处 (FSDO)。该法规规定,“重大变更”是指影响“重量、平衡、结构强度、可靠性、操作特性或其他影响产品适航性的特性”的变更。重大变更的相应飞行测试将需要完成至少 5 小时的补充第一阶段飞行测试,以符合 14 CFR 第 91 部分 § 91.319(b)。飞机所有者必须就拟议测试区域的适用性征得 FSDO 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