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4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缅因州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第 264 章:医护人员的免疫接种要求目的:本规则根据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的法定权力发布,旨在制定传染病控制与预防程序,并要求指定医疗机构的员工按照 22 MRS §802 进行免疫接种。本规则中规定的免疫要求旨在降低指定医疗机构中的医护人员、患者和其他公众成员接触和传播疫苗可预防疾病的风险。限制指定医疗机构中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传播也有助于降低这些疾病在普通人群中传播的风险。本规则规定了必需免疫接种的剂量;指定如果不满足指定的免疫接种要求,指定医疗机构必须排除的员工和某些承包商;描述了未接种疫苗的员工和某些承包商可能根据公共卫生官员的命令被排除在外的条件,并定义了指定医疗机构及其首席行政官的记录保存责任和报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