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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本指导说明建议在修订后的国民账户体系中,在某些条件下将可再生能源视为自然资源资产。从评估经济活动的环境可持续性的角度来看,当前国民账户体系的资产边界中没有可再生能源资源,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由于化石燃料资源包含在资产边界内,国民账户对不再生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处理方式存在不平衡。考虑到化石燃料的使用对气候的影响,这种不平衡可能会向决策者发出扭曲的信号,让他们误以为碳密集型、不可再生能源与对气候破坏较小的可再生能源的相对经济重要性。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可再生能源资源已占全球电力产量的 30%,是增长最快的能源。此外,各国政府开始获取相关租金。长期以来,各国政府一直在获取水力资源的租金,现在,英国和加拿大也开始获取较新的可再生能源(如风能)的租金。随着可再生能源资源未来的扩张,其总体价值将变得过于重要,在国民账户中不容忽视。这样一来,就会导致资本账户中确认的资产价值与生产账户中衡量的收入之间出现不平衡。

关于将可再生能源资源视为资产的指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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