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致力于防止和打击国内外人口贩运。这一承诺体现在分别于 2000 年和 2006 年签署和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关于防止、惩治和禁止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议定书》(《巴勒莫议定书》)。坦桑尼亚进一步将国际议定书纳入国内法,颁布了 2008 年第 6 号《反贩运人口法》。除了将所有构成贩运人口罪的行为定为犯罪外,该立法还旨在为贩运人口受害者提供护理、援助和治疗。此外,它还建立了一个体制框架,以有效协调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在打击人口贩运方面的所有努力,并监督该法案在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