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申请表应按规定格式完整填写,并附上与资历、经验、出生日期等相关的证书复印件。 ii. 申请人需通过正确渠道递交申请,并附上最近五年的 APAR 复印件,这些复印件需由副部长或同等级别以上的官员及警戒/纪律审查委员会正式证明。官员的诚信度也可得到证明,同时需提供未受过轻微/重大处罚的证书。未经赞助/转发机构转发的申请将被拒绝。 iii. 装有申请表的信封上应写明“申请 SCL 主任职位”,并寄至电子和信息技术部(MeitY)联合主任(ABC 司),电子 Niketan,6-CGO Complex,Lodhi Road,新德里 - 110003。为此,申请的截止日期为《就业新闻》上发布招聘广告之日起 45 天后的那天。